网佳创业天使社区

Fis 发表于 2014-5-4 22: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在谋求赴美IPO的阿里巴巴,再次爆出重磅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阿里巴巴正与其主要股东谈判,希望回购支付宝股份,份额预计将达到40%。
三年前的2011年5月,马云将支付宝从阿里巴巴分拆,理由是为了获得国内央支付牌照。但阿里巴巴直到交易完成后才将此事通知股东,再次激化了与雅虎矛盾,并最终引发了“VIE危机”,使美国资本市场对中国概念股产生了不信任情绪。
那么,为何在3年后,马云再次决定将支付宝重新装回阿里巴巴“篮子”里面?如果阿里巴巴完成对支付宝部分股权回购,又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马云和阿里巴巴来说,年内赴美IPO是目前最急迫的任务。根据阿里巴巴2012年5月与雅虎敲定的回购协议,在回购雅虎持有其股份一半(即20%)后,只有在2015年底前上市,才能继续回购雅虎所持股权。
在“赶跑”之外,马云还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问题就是IPO估值。由于在美国资本市场已有“前科”,阿里巴巴需要拿出足够漂亮和丰富的故事,才能在今年夏天筹集20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
在此之前三年内,阿里巴巴已围绕这一目的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
2011年7月,阿里巴巴领衔投资美团网,获10%股份。
2012年11月,阿里巴巴战略投资丁丁网,布局O2O。
2012年12月,阿里巴巴战略投资陌陌。
2013年1月,阿里巴巴收购虾米网,布局网络音乐。
2013年2月,阿里集团与平安保险、腾讯共同创立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占股19.9%,。
2013年4月,8000万美元收购友盟网。
2013年4月,阿里巴巴以5.86亿美元收购新浪微博28%股份。
2013年5月,阿里巴巴2.94亿美元投资高德,持股比例28%。
2013年7月,阿里巴巴入股中国旅游网站穷游网。
2013年8月,阿里巴巴战略投资UC。
2013年10月,阿里巴巴以11.8亿元收购天弘基金51%股权。
2013年12月,阿里巴巴28亿港元入股海尔电器。
2014年1月,阿里巴巴与云峰基金以13.27亿港元收购中信21世纪44.23亿股股份,占股比例达54.3%,布局医药电商业务。
2014年3月,阿里巴巴62.44亿港元投资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持股比例60%,进入影视制作及报纸文化产业。
2014年4月4日,马云控股的浙江融信拟以32.99亿元现金受让恒生集团100%股份,马云成为恒生电子实际控制人。国内超过90%的证券公司都在使用恒生解决方案。
2014年4月21日,马云与史玉柱等成立的合资公司云溪投资,以65亿元(约十亿美金)收购华数传媒20%股份。
2014年4月28日,阿里巴巴和云锋基金以12.2亿美元入股优酷土豆,阿里巴巴持股比例为16.5%。
马云决定从上市公司转移支付宝、私有化B2B上市公司后,阿里巴巴三年来通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收购,搭建了中国企业布局最全面的业务线,涵盖了金融、保险、电商、视频、旅游、社交网络、导航、电器、影视制作、报纸出版、医药等众多领域。而如果仔细分析,其中除了马云实际布局需要外,很多看起来 “无厘头”的收购更像是在为华尔街展示自身价值,从而获得更高的上市估值。
而此次围绕支付宝所有权进行的谈判,将其重新放入阿里巴巴上市公司体系之内,则是为IPO进行最后的冲刺。
对于美国投资者来说,支付宝对阿里巴巴,就好比PayPal对eBay的重要性。增加了支付宝的阿里巴巴,将极大提升阿里巴巴上市估值的想象空间。更何况,支付宝已经试水中国金融行业,推出余额宝,而余额宝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货币基金,管理着870亿美元资产。
由此可以看出,决定从阿里巴巴上市公司剥离支付宝,不惜犯众怒,是马云的商业利益驱使。而将支付宝再次装入阿里巴巴,也是再次赌IPO高估值的利益使然。
只不过,三年前马云的借口是为了获得央行支付牌照,如今支付宝已成中国最大货币基金的实际持有者,央行会放任支付宝跟随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吗?如果消息最终变成现实,马云三年前的故事又该如何自圆其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投资唐 发表于 2014-5-4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O市场不景气呀,马云也要装多些东西进去阿里,否则阿里上市就可以募不到预计的200亿美元了!

”马云还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问题就是IPO估值。由于在美国资本市场已有“前科”,阿里巴巴需要拿出足够漂亮和丰富的故事,才能在今年夏天筹集20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网佳创业天使社区 ( 12036313号-2 )

GMT+8, 2024-11-21 20:05 , Processed in 0.02515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WEBPLU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