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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s 发表于 2013-8-6 11: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avids 于 2013-8-6 13:58 编辑

有一种意见认为,谷歌之所以没有像其他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一样选择在中国进行Moto X 组装而是选择美国本土组装,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就是最近频频跃入眼球的专利之争。

对此,赛迪网8月5日引述了来自美国《福布斯》杂志网络版刊登专利作家蒂姆沃斯托对这一原因的讨论,文章部分翻译如下:

微软一直努力搭上Android成功列车的顺风车,原因在于那些Android设备制造商和销售商们需要支付其专利授权费用。
据报道,在2011年微软声称三星侵犯了微软的专利权,要求三星每台Android手机支付给其15美元的赔偿。报道称三星认为10美元是合理的,尽管真正的金额并没有透露,但是三星的确是和微软签署了协议。

据悉,微软每年申请的专利数量达2000至2500项。其中大量为普遍应用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专利。自从马歇尔·菲尔普斯(Marshall Phelps)加盟微软担任公司副总裁兼知识产权首席律师后,微软在专利申请方面就变得十分主动。包括HTC和三星在内,微软将部分专利授权给Android设备厂商,并从其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专利授权”成为了微软的一门生意。

谷歌怕了微软要的专利费

依照蒂姆沃斯托的观点,谷歌之所以要在美国进行组装,就不得不提到ITC这一组织。ITC全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这一委员会在美国有关科技产品的专利纠纷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原因就在于其有权执行“不允许进口违反了专利权的产品”禁令。比如今年6月ITC就向苹果部分侵犯三星专利权的产品下达了禁止进口及销售的命令。而谷歌收购摩托罗拉后推出的Android的手机Moto X,极有可能会向三星以及HTC一样不得不向微软支付每部手机几美元到十几美元不等的专利费用。否则,一旦微软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谷歌侵权并被判成立,ITC可以对谷歌MOTO X执行“不允许进口”的禁令。然而分散的零件并不属于产品之列。因此,谷歌选择将各部分组件而非已组装的产品运往美国,实际上存在着绕ITC禁令的意图,至少能和微软在关于“专利授权”的谈判中更占优势。

苹果、三星的前车之鉴

而对于刚才提到ITC判决苹果侵权一事,最近在美国还有另一则轰动事件。上周六(8月3日),奥巴马政府否决了ITC今年6月作出针对“苹果侵犯三星知识产权”的一项裁决。如前文所述,先前ITC曾认定苹果侵犯三星专利技术的事实成立,将禁止进口以及在美国市场销售苹果涉及侵权的老款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而三星自己也并不安全,因为苹果也向ITC起诉三星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不仅如此,大量握有专利权的科技公司如高通、InterDigital也都纷纷向ITC状告大型手机厂商如三星,诺基亚以及华为等的技术侵犯自己的专利。

专利权的混战是否会急转直下?

在美国,有关专利权的纠纷处理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交由联邦法院审理,但是程序复杂、诉讼成本高且审理过程漫长;而另一种则是交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ITC作出裁决,相对于前者,费用更低且周期更短。而这次奥巴马政府对ITC推翻了对苹果产品的禁令,政府的理由是ITC频繁使用禁售令可能“对消费者和美国经济”带来伤害。而另一方面,美国政府的表态则极有可能迫使持大量持有专利的企业转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漫长的过程和高昂的费用无疑会降低这些企业在关于“专利授权”谈判中的主动权,从而伤害到专利持有人的利益,降低这些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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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资唐 发表于 2013-8-6 14: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 X不在中国组装、在美国组装,其一原因怕微软或苹果要求美国ITC国际贸易委员会禁止进口违反了专利权的产品,从而被动付微软高昂的专利保护费!
2011年微软称三星侵权,最终三星同意每台Android手机支付微软~10美元赔偿!美国专利纠纷可交由联邦法院审理,或交由更便宜更快的ITC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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