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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 发表于 2014-2-26 22: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里巴巴集团香港上市最终告吹。 阿里巴巴集团拟采用合伙人制度赴港上市遭拒绝,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日前表示,坚持同股同权原则是为了保障投资者。而阿里巴巴CEO陆兆禧昨日也正式回应表明,决定不选择香港上市。

  港交所无意放行合伙人制

  据悉,港交所对上市公司有同股同权的要求,但阿里巴巴却坚持自己提出的“由少数管理层对公司实现掌控”的合伙人方案,最终双方谈判破裂。有消息称,阿里巴巴或转到美国进行IPO。事件引发香港市场对现有上市制度的讨论,有意见称目前的上市制度过于保守老套,应对此进行改革。

  陈家强回应表示,香港的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并强调为了保障投资者,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陈家强同时称,目前港交所无意就新股采取不同股权制度上市进行公众咨询。

  不过,近年来港交所的IPO数量呈现下滑趋势,与之前连续三年蝉联全球新股集资第一名时已不可同日而语。分析师预计,阿里巴巴若成功上市,公司估值大约为700亿美元,融资规模将达到数十亿美元,有望成为继facebook后全球科技公司规模最大的IPO。如果阿里能在香港上市,对香港疲软的新股市场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陆兆禧:决定不选择香港上市

  对于这场上市拉锯战,羊城晚报记者获悉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昨天公开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阿里方面对此表示遗憾。

  不过目前阿里巴巴集团尚未就最终上市地点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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