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年内利润无法持续增长和<十亿美元市值的公司不要上市
我曾对赴美上市的中国烧钱公司指出:公司不成熟时不要接受他们的资金,但如果烧钱就要被迫接受风险投资人的资金;公司不成熟时更不要上市,但如果烧钱就要被迫上市,最终上市费用还是由公司承担;明知风险投资人和投行为了赚钱会坑害创业者,但创业者还装傻说自己被骗。对于这种情况,要么吸取教训提高自身水平,下次聘请有经验的财务顾问,要么请高盛做IPO的投行承销商,而高盛为facebook的融资也出了大问题。大家要知道,上市公司不是投行的回头客,他们的回头客是投资人,投资人赚钱后会再次投资到投行的下一个项目。我建议,两三年内利润无法持续增长而辛苦维持最低十亿美元市值的公司,还是不要上市。《天使投资》你好,话题#网佳创业天使社区#暂无主持人,赶快去抢吧!http://t.cn/zRwwE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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